【学生资助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制度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9-04 09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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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,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制定本制度。

    一、学校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,校长任组长,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进行评审,每学年集中评审一次。

    二、学生、家长提出资助申请,评审小组充分收集学生家庭信息,按照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初步排序。

    三、召开评审会,确定资助对象,做好评审记录,评审记录存入资助工作档案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。

    四、资助对象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可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。

    五、资助对象名单经班主任签字、学校盖章,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滁州市宝山学校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23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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